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征集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20250428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征集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促进研发活动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强化伦理审查结果的专家复核及监督管理专业支撑,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科技伦理专家,充实我局科技伦理专家资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
2.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问题,客观公正、信誉良好,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伦理相关政策法规;
2.接受过相关领域的伦理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工作规范,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指导或参与科技伦理工作。
(三)资格与经历要求。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位;
2.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统计、数据信息、法学、社会学、动物实验、伦理学、国际合作等领域科技工作满5年,且有受聘为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顾问或委员经历者优先。
二、征集方式
鼓励各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入库。同时,我们欢迎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自荐申请成为备选专家。
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三、征集程序
(一)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页面右侧点击“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查看入库指引,按照指引填报入库登记表,申请加入专家库。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入库登记表后,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备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注册地为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管理员,凭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未注册的,申请人应当通知所在单位尽快注册管理员账号,完成单位审核。
单位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由我局直接审批入库。
(三)入库审批。我局按照入库条件和规定程序,常年审核、定期审批,不断充实、提升专家库科技伦理专家储备。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贾女士,电话:0755-88102204、8657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