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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4-27 20:25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 工作方案》意见的通告20250427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 工作方案》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15:58

  根据《深圳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方案》(深委农办〔2023〕2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我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我局起草了《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5月2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C区1116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28586(邮编:518000),并请在信件上注明“‘百县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msc@fphzb.sz.gov.cn。

  附件: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发挥深圳科技、金融、创新、市场等方面优势对接对口地区资源禀赋,抢抓建设农业强国战略机遇,进一步推动深圳企业在全国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各区(新区,以下统称“各区”)、前方指挥部(含工作队、工作组,以下统称“前指”共同开展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以下简称“百县行”),遵循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滚动发展、良性循环原则,主动对接深圳企业外溢布局需求,通过整合科技资源与金融力量,进一步推动深圳企业“组团式”聚能发展,“走出去”深度赋能对口地区乡村振兴,推动我市与对口地区双向奔赴、合作共赢。

2025年完成30个以上对口县(市、区)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对接合作,项目合作、产销对接意向金额1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统筹协作机制

1.强化统筹联动。聚焦“三农”领域,进一步完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牵头统筹,市有关部门、各区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各前指共同参与的1+N+7工作体系,健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前指与对口地区对接协作的联动机制。

2.健全协调机制。各区充分结合本区域产业规划、资源优势和企业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百县行”活动,深化与对口地区对接合作前指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组织深圳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面对面”对接,推动有效合作,做好落地项目服务工作市有关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开拓对口地区等地市场。市委农办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责,定期调度“百县行”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实行“百县行”工作备案制,各区各前指市委农办提交本年度“百县行”工作计划

3.持续拓展合作渠道搭建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平台,在现有产销对接、帮扶协作、展会论坛基础上,组织与对口地区农业融合创新技术挑战赛、农业企业对接闭门会、交流及路演会等活动,以市场化原则推动深圳与对口地区供需的精准匹配对接,培育深圳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服务生态

(二)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1.深化产业合作供需对接。推进深圳优势要素与对口地区丰富资源禀赋互补对接,帮助深圳企业在对口地区涉农领域找市场找机遇,组织有意向的深圳企业到对口县(区)开展对接洽谈,推动项目落地各区建立对接和服务机制,滚动更新涉农企业资源库,梳理和编制产品和服务供给以及项目合作需求“两张清单”,针对性筛选一批有意愿、有潜力的企业、协会机构,引导深入对口县(区)进行对接协作。各前指摸清当地基础条件、特色资源、产业定位等,梳理项目需求,有效匹配合作项目。

2.加强科技金融资源协同。支持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金融”协同模式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探索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运用“鹏农贷”等创新模式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发挥深圳科技金融优势,推动为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供应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多元化定制化服务方案。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鼓励农业企业“组团赋能”对口地区,做大农资农机、流通营销、技术服务等规模。

3.提升农业品牌质量。实施数字赋能计划,支持深圳数字科技、信息技术企业在对口地区打造“数字乡村”、智慧农场以及农产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出一批“含深度”高的产品、模式、服务、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深圳科技产品在对口区域提供产业应用和商业运营场景,支持深圳农机装备企业推广应用农业无人机、智能监测农机设备等,大力推动生物育种、生态环保、社会化服务等涉农服务和产品走出去,推动落地一批深圳农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加强农产品标准建设,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推广“圳品”品牌,将深圳标准延伸到田间地头

(三)强化优势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

1.促进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协作。聚焦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发挥深圳信息化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势,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委托+代工”“生产+服务”等合作形式,与对口地区协同打造“人工智能+农业”、“低空经济+农业”等应用场景,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推动深圳与对口地区在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体育、农业+教育、农业+康养等业态跨领域创新合作,为县域经济补链延链强链深度对接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鼓励全市科技创新主体围绕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相关领域的科技支撑水平。

2.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发挥深圳农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优势,在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与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团式”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成果转化,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深圳特点的农业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深圳农场”、深圳“菜篮子”基地,鼓励深圳农业企业与对口地区持续推进农产品供粤基地、供深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稳产供应能力。支持深圳海工装备企业研建深远海养殖平台、养殖网箱、养殖船等装备应用于全国全省海洋牧场建设。

3.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各区积极发挥本区域资源禀赋及比较优势,紧密对接对口地区资源,探索联合开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工作,加强区域之间基础设施衔接和产业配套协作。用好深圳人才、创新、技术、市场等优势助力深圳企业与对口地区在数字乡村、新能源汽车、碳汇开发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有产业升级需求的企业将技术研发、中试转化、检测认证、运维服务、营销贸易等环节放在深圳。发挥新疆、广西、哈尔滨作为国家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作用,共同打造面向国际的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拓展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服务贸易等领域合作,积极做优跨境贸易、做大跨境产业、做强枢纽经济。

(四)助力“百千万工程”和区域协调发展

1.强化社会帮扶力量。坚持政府激励促动搭建平台推动重点企业带动宣传舆论发动通过政府牵引的市场化机制链接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社会资源,鼓励社会组织开展产业交流活动,探索多元主体、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深圳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构建区域协作、行业助力、社会帮扶互为补充的大格局

2.持续激发对口地区内生动力。助力对口地区做好“土特产”文章,利用深圳科技优势,继续赋能提升当地特色产业规模和质量。立足发挥当地传统产业优势,助力培育壮大清洁能源、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形成一批产业链条完整、示范带动明显、联农带农突出的产业集群。擦亮“不在深圳的深圳农场”品牌,开展技术推广、产销对接、人才培训、推介交流等活动,推广深圳农业科技成果、服务和产品,助力对口协作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推动对口地区构建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极。

3.支持拓展大湾区市场发挥对口帮扶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提高产品、技术、服务的“含深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合作项目纳入帮扶协作项目计划,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超充、数字乡村、农文旅融合等领域。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优势,发挥全球高端食品及优质农产品(深圳)博览会、兴乡村好物”、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评选推介等活动平台,推动对口地区农业企业与深圳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同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百县行”工作与业务工作、对口帮扶协作、“为企业找市场”等工作统筹,用好现有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对接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与对口地区合作共赢。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所办新媒体、自媒体、商业平台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正面引导作用,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有关活动,尊重当地民俗习惯,维护深圳良好形象。

各区、各前指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5年“百县行”工作计划,以及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