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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4-16 19:21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20250416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策透明度,我局于2025年3月12日起至4月15日期间,将《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表.wps



《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人姓名(单位)


反馈方式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及理由

1

夏先生

电子邮箱


建议将“本办法有效期1年”延长至2年。理由:与产业项目出让周期予以匹配,避免政策频繁调整影响相关用地出让工作。


采纳。已将本办法有效期修改为2年

注:无其他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