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申报通知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4-19 21:02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相关规定以及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南山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条件

  (一)南山区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南山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申报期为2024425日至519日。申请和复核企业需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企业在线填写申报数据,并根据申报系统的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将全套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在申报系统申请书中最后的附件上传处予以上传。

  (二)纸质材料清单。

  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1或附件3,可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在申请书封面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在真实性声明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

  4.202312月的缴纳社保人数证明扫描件(带社保公章);

  5.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证明材料(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需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6.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材料;

  7.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需企业自证,加盖企业公章,不接受第三方机构的证明材料);

  8.拥有自主品牌证明材料(注册商标,或产品、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经实现收入材料);

  9.2023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证明材料);

  10.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需提供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11.类知识产权证书(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可不提供。集成电路设计布图、海外发明专利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

  12.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证明材料(此项非必须);

  1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此项非必须);

  14.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5.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6.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可在深圳信用网下载);

  17.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标准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

  (三)纸质材料及线下报送要求。

  申请或复核企业需于2024519日前,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或复核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单独胶装,按要求签字盖章,推荐单位不填写。

  2.企业申报或复核材料两份,材料内容包括前述线上上传申报材料1-17项,加封面和目录,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复印件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件可不盖章。

  3.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下载填写附件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或附件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WORD版,可刻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山区人民政府A818室;联系方式:26542171;电子邮箱:jcjgyk@szns.gov.cn

  四、特别提示

  (一)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二)企业近三年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病毒感染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特此通知。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419

附件:

·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docx



·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docx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252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