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申报通知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20240419版
创建时间:2024-04-19 21:01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20240419版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19版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4个:鼓励文化精品原创-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项目;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地南山-园区外企业房租补贴项目;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支持研发电竞游戏及衍生内容项目,将于2024422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4422900起至2024581800止。

  二、在线申报平台:“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三、问题咨询: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平台首页左下方帮助信息栏的系统使用演示系统使用说明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可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及操作规程,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

  五、主管部门:本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为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进度查询: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

  七、温馨提示: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资料,我局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申报完成。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避免到时申报项目拥堵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来不及修改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419

附件: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docx



·       《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6号).doc



·       项目操作规程.zip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鼓励文化精品原创项目操作规程

2024年)


一、政策内容

(一)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投入市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获得版权或著作权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为鼓励打造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高地,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4、最终资助金额需大于等于1万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请类别

(一)原创影视出版作品

我区企事业单位原创的动漫、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音乐等文化产品在国家级、省级出版发行单位或院线、电视台、剧场、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其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原创作品开发商,影视出版作品为独立制作单位或前三出品人单位的开发商,非第一出品方需获得前位出品方的放弃申报声明;

2、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3、奖励范围为上两个年度内原创作品在国家级、省级的出版发行单位或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首次发行或播出、演出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4、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5、申报主体营收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主体营收未达到500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原创游戏作品

对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不含委托加工游戏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运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0%给予开发企业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原创游戏产品的开发商;

2、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3、奖励范围为原创游戏产品上两个年度内首次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4、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5、申报主体营收达到1亿元及以上,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主体营收未达到1亿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

对获得版权(著作权)登记的,每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其登记费用和代理费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上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版权局登记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或者作品著作权登记证的企事业单位;

2、每家企业每年该类资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为文化软件或辅助内容创作生产的相关软件,满足《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标准。

五、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一)申请第12类需提供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鼓励文化精品原创-原创作品开发、运营奖励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历史佐证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4

本作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

5

出版/发行/播出/运营/演出该作品的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6

出版/发行/播出/运营/演出该作品的合同(协议)

7

单位专业资质的证明材料

8

首年度实际收入相关证明材料、收入发票、系统截图、银行往来凭证等

9

申请奖励项目收入到账明细表

Excel表格上传

10

作品样品(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可提供截图,舞台剧提供商演海报等)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11

其它附件(如有)

(二)申请第3类需提供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鼓励文化精品原创-版权(著作权)登记补贴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历史佐证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4

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

5

登记费、代理费发票

6

其它附件(如有)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研发电竞游戏及衍生内容项目

操作规程

2024年)


为支持研发绿色健康、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的原创电竞游戏产品,鼓励电竞游戏衍生品开发,支持以电竞为主题的数字内容在电影院线、省级以上电视台和重点网络平台上播出,根据《南山区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一)电竞游戏产品开发。支持游戏企业开发绿色健康、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的原创电竞游戏产品,按照运营首年度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电竞衍生内容开发。支持动漫和影视企业创作以电竞为主题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在院线、省级以上电视台或重点网络视频平台播出的,按照播出首年度营收的1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申报主体年度获得的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度形成的南山区级地方财力贡献。申报单位上年度形成的南山区地方财力贡献以区财政局最后核算的数额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二)不予资助情形: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类别

1.电竞游戏产品开发。支持游戏企业开发绿色健康、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的原创电竞游戏产品,按照运营首年度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原创电竞游戏,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须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奖励范围为原创电竞游戏产品上两个年度内首次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3)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2.电竞衍生内容开发。支持动漫和影视企业创作以电竞为主题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在电影院线、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或重点网络视频平台播出的,按照播出首年度总营收的1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电竞衍生内容,必须是以电竞为主题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作品,且申报主体须为电竞衍生内容开发商,如非第一出品方还需获得前位出品方的放弃申报声明;

2)奖励范围为上两个年度内原创作品在国家级、省级的出版发行单位或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出版首次发行或播出、演出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3)收入为不含税。产生收入时间在上两个年度内(自然年),连续不超过12个月。

五、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4.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5.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专责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6.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7.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①申请类别为电竞游戏产品开发,需提供以下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支持研发电竞游戏及衍生内容项目》申请书。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

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4

首年度的实际收入相关证明材料、收入发票、系统截图、银行往来凭证等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5

本作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

6

运营该作品的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7

运营该作品的合同(协议)

8

申请奖励项目收入到账明细表

Excel表格上传

9

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承诺函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10

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灵感、设计小样、游戏截图等体现中国文化特色和南山元素的证明材料,文字和图片形式均可)

11

作品样品(包括但不限于截图、海报)

12

作品属于电竞游戏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举办电竞比赛的证明材料)

13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14

其它附件

②申请类别为电竞衍生内容开发,需提供以下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支持研发电竞游戏及衍生内容项目》申请书。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

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4

首年度的实际运入相关证明材料、收入发票、系统截图、银行往来凭证等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5

本作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

6

出版/发行/播出该作品的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7

出版/发行/播出该作品的合同(协议)

8

作品以电竞为主题的证明材料

9

申请奖励项目收入到账明细表

Excel表格上传

10

作品样品(包括但不限于截图、海报)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11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12

其它附件

七、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

操作规程

2024年)


一、政策内容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符合条件的,每个活动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为营造产业氛围、塑造城市及市场主体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开拓培育潜在市场,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4、申报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的主体为行业协会的,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5、最终资助金额需大于等于1万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申报类别

1、南山区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费用予以资助,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政府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2、南山区政府作为支持单位或指导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政府作为支持或指导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3、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作为主办或支持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六、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七、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所需材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佐证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4

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5

举办展会/活动/赛事的备案

6

展会/活动/赛事付款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往来凭证

7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8

其它附件(如有)





九、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地南山项目

操作规程

2024年)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二、设定依据

为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根据《南山区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类别

(一)骨干企业房租补贴

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的社会办公用房,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个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达到南山区骨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企业标准,即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4亿元且形成综合贡献不少于250万元,或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且形成综合贡献不少于350万元;

(2)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上年度营业收入以区统计局确认的数据为准;

(3)申报主体为上年度1月1日前注册成立或迁入南山区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且目前仍在合同租赁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3次补贴;

(4)补贴范围仅限与原始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办公用房(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

(5)租用政府政策性办公用房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6)达到深圳市或南山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或已享受市、区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扶持政策;

(7)申报主体为旅游产业企业的需提供文旅部门颁发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佐证文件。

(二)园区内企业房租补贴

对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文化(体育)企业,且形成了一定的营业收入的,可给予房租补贴资助。入驻经认定的特色园区和特色基地的文化(体育)企业可参照执行。

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上”在库企业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5%,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上年度营收超亿元企业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入驻企业;

(2)可申请房租补贴的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详见附表《南山区“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名单》

(3)申报企业需上年度1月1日前入驻园区,且目前仍在合同租赁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3次补贴;

(4)补贴范围为入驻企业与园区运营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机构签订合同的办公(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与非园区运营单位签订合同或转租自他人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5)租用政府政策性办公用房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6)园区运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7)上年度营收超亿元企业须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8)上年度“四上”在库企业及营收超亿元企业的营业收入以区统计局确认的数据为准;上年度非“四上”在库企业营业收入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三)园区外企业房租补贴

对于属于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在南山区注册并统计在库,按照区统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 万元以上,办公场地在南山区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外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给予房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5%,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 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上年度1月1日前注册成立或迁入南山区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办公场地在南山区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外;

(2)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等于8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8000万元、小于等于10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10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营业收入以区统计局确认的数据为准);

(3)申报企业需目前仍在合同租赁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3次补贴;

(4)补贴范围仅限与原始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办公用房(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补贴物业为申报单位在南山实际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在多处物业的,只对其在一处物业租用的办公用房进行补贴;

(5)租用政府政策性办公用房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6)申报主体为旅游产业企业的需提供文旅部门颁发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佐证文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支持文化、体育企业落地南山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佐证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

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

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

上年度房屋租赁合同

5

上年度支付房租的发票

6

上年度支付房租的银行往来凭证

7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8

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佐证文件(申报主体为旅游产业企业需提供)

9

其它附件

七、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南山区“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名单(2023年)


南山区获得市级及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认定或复审合格的园区包括以下18个(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园区名称

运营单位名称

1

华侨城创意文化园

深圳市华侨城创意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UTCP大学城创意园集聚区

深圳大学城创意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蛇口滨海文化创意产业带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

珠光文化科技产业服务基地

深圳市瑞丰创新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天健创智中心

深圳市天健置业有限公司

6

南山睿园

深圳市恒誉洋实业有限公司

7

南头古城

深圳万通南头城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8

T6艺术区

深圳市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

世外桃源创意园

深圳市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

蛇口网谷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

11

南海意库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

深圳动漫园

润杨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13

南山互联网创新创意服务基地

深圳市瑞丰创新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万科云设计公社

深圳市万科云城商业有限公司

15

高北十六创意园

深圳市盈致未来文创管理有限公司

16

科兴科学园文化产业园

深圳科兴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7

新视艺创客公园

深圳市新美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

深圳智恒文化科技产业园

深圳市安乐联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