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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3-26 19:25

罗湖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

罗湖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11

辖区各有关单位:

  罗湖区统计局于2024年全年持续开展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对辖区内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受理达标单位的入库申报。

  一、核查方式

  (一)各街道统计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收集资料。

  (二)调查对象主动联系所在街道递交核查资料。

  二、核查内容

  调查对象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配合做好核查及入库申报工作。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

  (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三)除以上共性资料外,按专业提供以下资料:

  1.工业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中应税货物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彩色全景照片及街道统计员入镜);生产加工现场的照片(需有主要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现场全景照片);工业总产值相关资料(《出库结算明细表,出库结算单》、《入库明细表,入库单》、《发票明细表,发票原始凭证》、《产值计算表,中间表,确认单》等);“规下升规上”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全委外加工单位需另外提供委外加工合同、发票、全委外加工情况说明、被委托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和生产加工现场的生产线或设备全景彩色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信委或工信委)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附产品相关说明)、战新产品信息表。

  2.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批零专业统计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零售业企业需要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零售发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3.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4.服务业单位: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一般纳税人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业专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

  (2)服务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应税(或免税)劳务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大于“应税(或免税)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

  (3)存在多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企业,如果某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独立纳税且其本年累计销售额比法人本部大,则还需提交此家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并在此主表上填写说明,列出法人本部和所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本年累计销售额总计数。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不应小于入库标准的90%,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合计不应小于利润表营业收入的70%,如存在特殊情况,请提交“具体差额情况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数+即征即退项目本年累计数。

  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5.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有本年累计数的利润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附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加盖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工程进度单和工程量明细清单等相关凭证。

  6.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证照经营范围前三项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字样,或其它证明材料。

  7.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8.金融业单位:2023年全年、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含全年累计及去年同期数)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或深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等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除以上申报材料外,统计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三、填报须知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需由调查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涂改,涂改处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其中,“06项行业类别”-“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指标用以判断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别。为确保入库企业的行业分类准确,应据实准确填写。具体填写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填写时,按照“动词+(修饰性定语)名词”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纯棉服装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应用软件开发”等。

  四、入库申报要求

  (一)月度入库(全年持续开展)

  1.受理时间:每月25日前受理月度入库申报。

  2.专业要求: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及新开业(投产)时间为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的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单位;

  特别说明:12月月度入库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专业。

  (二)年度入库(10月至12月)

  1.受理时间:10月至12月,每月25日前受理年度入库申报。

  2.专业要求: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

  五、结果认定

  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需逐级报深圳市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核,“是否入库”、“入库企业行业分类”应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罗湖区统计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统计人员在核查工作中获知的调查对象数据,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密。有任何疑问,请与所在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1.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判定标准

  2.批发零售业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3.服务业企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

  4.税务申报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示例

  5.各街道咨询电话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24年3月



附件:

1.附件1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判定标准.wps

2.附件2批发零售业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wps

3.附件3服务业企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wps

4.附件4税务申报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示例.wps

5.附件5各街道咨询电话.wps

6.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pdf


img1

附件1

 

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判定标准

 

工业: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单位。

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金融业: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监管范围的金融业法人及视同法人单位,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须年营业收入20000万元及以上;在深圳开展经营活动达半年以上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业法人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有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

 


附件2

批发零售业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说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

表一:全年营业收入各行业占比



经营行为

行业分类描述

销售或生产的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千元)

营业收入占比(%)

商品批发

向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批量出售生活用品或生产资料,含出口。如购进商品后再加工销售则不属于批发。




商品零售

向消费者(如居民)出售直接用于消费不再流入生产经营的商品,同时直接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销售投资属性的商品不属于零售。




生产制造

本单位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或购买原材料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生产。




劳务服务

提供非实物的服务、销售等经营行为。




其他经营行为

其它未列明的经营行为。




合计










表二:产业单位/分公司列示(如单一产业单位则免填)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点

主要经营活动          (商品名称+动词)

全年营业收入(千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和固话): 填表时间:           

 


附件3 (服务业调查单位填写)

服务业企业主要业务活动构成说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单位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含分公司、营业部、分支机构、分店等,不含法人本部及子公司)____家。从2024年  月至2024年__月,总营业收入为:________千元,其中,法人本部________千元、所属产业活动单位________千元。法人本部实际办公地所在街道:________,单位初步界定所属行业(街道统计机构填写):______________。

一、本单位开具的年度发票里,按“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分类所开具项目(见文末图例增值税发票红框处),占本年开票金额比重最大的三项类别及大致比重依次是:

占比

排序

占本年开票金额比重最大的类别

(增值税发票中)

金额

(千元)

大致占比(%)

增值税率

1





2





3





其他





总计





二、请按会计科目二级或三级明细帐中营业收入以收入类别归类类别填写格式为“名词+动词或动词+名词”,如应用软件开发,汽车修理,货物运输代理等,不能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要出现“信息服务业费”、“技术服务费”、“服务收入”等(出现此字段,材料将不予受理),必须描述具体业务。本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三项及大致比重依次是:

占比

排序

本年实际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类别

(名词+动词或动词+名词)

金额

(千元)

大致占比(%)

增值税率

1





2





3





其他





总计





注:1、统计上多产业活动单位的填报主体为调查单位法人本部,填报口径为法人本部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如分公司)数据。2、本说明中主要业务活动,是指调查单位多年实际从事的且较为稳定的主要业务活动,遇特殊情况如本年营业收入构成与正常年份相比有重大差异且不能持续,包括出现一次性卖地收入、赔偿收入等,请注明具体情况,说明特殊收入类别及金额占比。

软件开发企业必填(包括纯软件开发和嵌入式软件开发企业)

项目

金额(千元)

占比(%

(占累计营业收入比重)

累计营业收入(2023年)合计:


100%

  1.自主研发纯软件销售额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①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②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3.除自主研发软件开发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注:累计营业收入合计=1+2+32=+②。

三、请选取本单位开票金额比重最大类别的本年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蓝色或红色联均可)截图附在虚框中:

 

img2 

 

 

 

 

 

 

 

 

 

 

(图例仅供参考,填写后请删除图例)

img3 

 

 

 

img4 

 

 

 

我单位对本说明的描述及数据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盖章)。

 

 

 

 

 

我单位对本说明的描述及数据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盖章)。

填报人(手写签名):             填报人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税务申报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示例

img5 




罗湖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gov.cn/lhtjj/gkmlpt/content/11/11210/post_11210124.html#13047